日前,笔者从县卫生局获悉,为了方便群众查阅《出生医学证明》相关信息,我县将建立《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电子档案。
《出生医学证明》记载每个新生儿出生时父亲和母亲有效身份信息及新生儿个人信息,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和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证明,被称为“人生第一证”。从1996年起,我县依法使用原卫生部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近年来,由于出国低龄化现象不断增多,《出生医学证明》承载的功能不断增加,查阅者越来越多。
为长期、有效保护好新生儿信息,维护档案真实性、完整性和信息安全,更好地服务群众,我县决定对1996年以后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申领表及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规范图文扫描,建立电子档案,并将《出生医学证明》中具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存入县档案馆,便于完整保存和群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