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民医院再次通过职业健康体检资质评审,获得省卫计委颁发的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成为我县唯一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单位。
专家组认为,县人民医院配备了职业病诊断资质医师,质量控制体系完善,能够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各类检查指标质量较好,达到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评审标准,同意通过评审。
2010年4月,县人民医院首次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职业健康检查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4年多来,该院受32家企业委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648人,其中粉尘接触305人,化学毒物281人,物理因素72人,未发现职业禁忌症和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