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县纪委召开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汇报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傅治与会。
会上,14个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汇报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县纪委常委、纪委委员当场进行“一对一”点评并作出评议。
傅治提出,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正视问题,克服“老好人”思想,立好规矩、健全机制、以上率下,进一步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党委(党组)要突出关键、围绕重点,主动担责,着力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着重整治利益输送、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确保主体责任履行到位。要按照“两个责任”要求,严肃问责、督促履职,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