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卫生部门认真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评定A级单位3家、B级单位28家、C级单位181家,量化完成率和信息公示率均达100%。
县卫生监督所以示范文明县城创建为契机,全面加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在3至4月份对游泳、住宿、美容美发和沐浴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年度体检进行发动,配备了240名卫生管理员,并进行了业务培训。同时,根据沐浴场所“三落实、三合格、三公示”要求,对公共浴室进行了采样监测,并对游泳场馆作了专项检查和水质监测。
县卫生监督所还对7家无卫生许可证和无健康证上岗的公共场所进行了处罚,从而规范了公共场所管理,保障了群众的健康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