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道路客运班车和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实施方案》规定:从2015年1月1日零时起,所有城区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原1元/载客车次调整为0.50元/载客车次
【事由】
“出租车打车费再怎么也得四舍五入啊?怎么三角就收了一元?”
据赵女士反映,1月下旬,她从县汽车西站打的到黄山苑小区,到达目的地后,她看到计价器上的价目是6.3元,她给了司机10元,司机顺手找了2元钱硬币。在赵女士质问后,司机解释:“加上燃油附加费一元,8元钱。”赵女士更加不解:“加上一元燃油附加费不是7.3元吗?”司机解释:“有零头就进上去了,我们都这样。”
【跑腿】
在磐安县城打车的燃油附加费到底是多少?打车费能不能四舍五入?司机有零头就进位是不是合理?就此,记者咨询了县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从2015年1月1日起,磐安县下调了城区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
根据《磐安县道路客运班车和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和近期燃油价格下调情况,磐安县决定从2015年1月1日零时起,所有城区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由原1元/载客车次调整为0.50元/载客车次。
但记者了解到,还有部分司机仍执行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标准。
记者随后致电县交通运输管理局运安科了解到:“出租车司机将3角收成1元是不合规定的,经乘客同意后,可使用‘四舍五入’的方法。”
【结果】
以赵女士的例子为例,计价器收费为6.3元,根据2015年的燃油附加费收费标准0.50元/载客车次,合理收费为6.8元。
若跟乘客协商,经乘客同意的情况下可执行“四舍五入”的方法,收7元,赵女士被收了8元,显然是不合理的。
乘客若对出租车司机收费存有异议,可向物价局、运安科投诉,物价局举报电话12358;出租车监督电话96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