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成立路灯管理所,隶属县住建局,承担城区城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职能。目前,县路灯管理所已与相关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开始正常运转。
我县城区现有路灯5200余盏。一直以来,城区路灯的维护管理工作委托供电部门负责,而房屋立面和社区亮化维护由创建办和各社区负责,路灯电费及维护费用由县财政列支。由于建管分开、多头管理,城区路灯照明管理存在管理混乱、浪费电能、维护不及时、投诉较多等问题。为理顺路灯管理体制,克服多头管理弊端,提高路灯维护和管理水平,我县决定成立路灯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