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从2006年开始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在春节前后一个月内允许燃放,实践证明,与以往一年到头随意无序燃放相比效果是明显的,但一个月时间还是显得长了些,一定程度影响了市民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形势的发展,通过广泛吸收民意,2015年1月29日,我县又出台了《关于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县城除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可以适当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这一规定的施行,使广大市民对春节有了一个全新的感受和体验,也因此带来了种种便利和好处。
城区:整洁,安静,平安,祥和,
市民过了一个与往年不一样的春节
“这个措施好,我们举双手赞成。”负责县城海螺街清扫保洁的曹兆南老伯高兴地说。无疑,对禁限带来好处感受最深的是环卫工人,新规定的实施大大减轻了他们的工作强度。
曹兆南告诉记者,以往,每逢春节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一个月里,他和妻子就要担忧,不但人吃力,还怕地扫不干净。大年三十、初一、十五、十六这几天更是春节期间工作量最大的日子,两人每天要提前一小时起床,凌晨2时就上街,一天下来,总要多扫二三个小时,虽然天气寒冷,但往往干得汗流浃背。春节期间的其他日期,每天两人也总要多出大约2小时的工作量。沿街单位上班、商家开门营业,燃放量更大,需拉着垃圾箱前往清扫,真是苦不堪言。由于允许燃放时间长,更出现了一些“怪人”,曾几次发现有青年把一串长长的鞭炮挂在摩托车尾部,点燃后拉着满大街跑,沿途不停撒落残渣纸屑,清扫工作量特别大。
环卫所提供的数据表明,2014年春节允许燃放的一个月内垃圾清运量达到5318吨,而今年同期是4160吨,减少了1158吨,降低了21.8%,效果更加明显。
今年春节,由于实施了更严格的禁限规定,你会感觉到路面整洁了、噪声减少了、空气清新了、睡眠安稳了、街上行走安全了、交通有秩序了、引发的纠纷和人身伤害少了……市民真切地感受到了一个与往年不一样的春节。
农村:误炸误伤事件时有发生,民房、山林火险灾情依然
严峻,实施禁限很有必要
目前,我县广大农村还未实施禁限,由此,种种燃放烟花爆竹的弊端也屡屡呈现。
一是误炸误伤事件时有发生,而且呈现居高不下态势。记者从县人民医院五官科了解到,在医护人员的印象中,每年春节期间都是他们工作的忙碌时段,大年三十这一天共接待了10多名因鞭炮炸伤的病人,其中还有3名重症病人。“这些病人基本上来自农村,3名伤势严重的病人都因鞭炮炸伤眼球而导致永久性失眠,有一个送来时满眼是血,很是恐怖。”当天在岗的医生如是说。
二是房屋、森林火灾屡有发生。据县消防大队介绍,今年春节期间共发生火灾8起,涉及民房、木材厂、小区楼等,全部发生在乡(镇)村,到场施救的3起,其中一起就是由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而在去年同期,全县发生火灾24起,其中城区3起,乡(镇)村21起。这些火灾中,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占有较高的比例。
记者从林业部门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由于天公作美,连续的阴雨天气,森林火灾数量明显减少,全县共发生森林火情5起;而在去年同期则发生森林火情30起,其中2起火灾过火面积分别是40多亩和60多亩。这些森林火情(灾)中,有60%以上是由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
从以上这些不同的侧面可以看出,燃放烟花爆竹利少弊多,所引起的危害是明显的,由此,不少有识之士呼吁,农村也可参照县城的做法,考虑乡情民俗,疏堵结合,制订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禁限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使这一传统习俗达到有序可控,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电子鞭炮“呼声高” 成“新宠”尚有时日
记者 陈彩萍
随着县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大家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在网络上和一些大城市,安全、环保、可循环利用的电子鞭炮悄然兴起,出现了越来越多“点赞”的声音,那么“电子版”鞭炮在磐城的市场如何?
近日,记者几乎转遍了整个县城,只在城滨路“正平喜糖副食批发店”找到了电子鞭炮的身影,而多数商铺老板则表示从来没进过这类商品。在“正平”店里看到,这种电子鞭炮和家中用来装饰的鞭炮差不多,由18只塑料仿真鞭炮连成一串,顶部吊着一个大大的福字,虽然外形上跟传统鞭炮有些出入,但当店主按下遥控器开关时,清脆的“噼里啪啦”声伴随着零星分布的小灯闪烁,乍一看,确与真正的鞭炮燃放效果相似。
据该店老板娘孔女士介绍,这样一串电子鞭炮售价在150元左右,可以循环利用,她从去年开始销售,平时问津者很少,今年春节城区禁燃后,原以为会有所好转,没想到来询问和购买的人同样不多,“在可燃放的这三天,一般人还是习惯选择传统鞭炮,加上这又是新玩意,知道的人还太少。”但孔女士认为,电子鞭炮操作方便,没有传统烟花爆竹使用后的残渣纸屑和呛人的硝烟味,平时可以挂在家中作装饰,同样能营造出喜庆的年味儿,随着大家环保意识的增强,很有可能成为传统鞭炮的“替代品”,她对以后的销售前景很是看好。
你说我说大家说
●张美光,女,县实验小学教师
完全赞同城区禁止燃放鞭炮,最好是过年期间全部禁止,一来污染环境,二来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当然了,禁燃后年味也许会变淡,但也没关系,烟花的绚烂也就那么一瞬间,希望幸福更加久远,不妨和家人孩子一起多唠唠嗑,享受那一份安静的安详与幸福,就像今年。
●羊建平,男,磐安中学高三学生
燃放鞭炮既污染环境又制造噪音,赞同城区禁止燃放鞭炮,有三天燃放时间就够了,保护环境很重要,但不放鞭炮的话感觉确实年味不浓了,我们是不是能创新出一些比较环保健康的文娱活动来取代放烟花,比如村镇里开展一些体育活动啊、文艺演出之类的。
●张苏炯,男,县林业局干部
完全赞同城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支持全面禁燃禁放,改而不彻底,等于不改,燃放鞭炮既污染空气又形成大量垃圾,与我县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的形象极为不符。
●傅叶梅,女,深泽乡中心幼儿园教师
赞同县委县政府禁止燃放鞭炮,但也不能全面禁止,站在环保角度觉得应该禁止,站在节日氛围角度觉得少了年味,感觉不到小时候过年喜气洋洋,爆竹阵阵响了,有个三天燃放最好,最好是元宵节也能燃放一天,增加节日气氛。
●陈春春,县中医院医生
赞同城区禁止,最好全部禁止,不给人留一点念想,不过过年还是需要有过年的气氛,是否可以选择一种不燃烧烟花爆竹,但也能营造气氛的替代品?
●胡忠德,男,仁川小学老师
最好全部禁燃。近几年人口猛增、消费结构和消费意识不妥,致使民间烟花爆竹燃放之风盛行,结果造成严重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对人、动物、植物等健康造成不良因素。因此,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生态生活的一种良好现象。
●郑丽英,女,县电信局干部
十分赞同城区禁燃,与往年比,城区安静了许多,睡觉也安稳了。城区街道更干净了!空气更新鲜了!火灾隐患也少了!
至于三天可燃放,还是全部禁止,本人观点还是三天可燃放,毕竟过年了,大家也放假了,调节一下氛围,有点过年的氛围也好!
●陈燕青,女,县公路局干部
燃放烟花是中国传统节日庆祝的一种方式,如果能改成无污染、无危险的电子鞭炮,那是最好了的,禁止烟花爆竹要从源头抓起,减少或取缔销售点。
●马丽华,女,深泽乡个体户
赞同禁燃,最好是全面禁止,不喜欢这种吵吵的声音,一来不安全,二来污染熏天,三来放一下就什么也没有了,不如买盆花木养着,我自己本人也不舍得花钱买烟花,我喜欢买花花草草,贵点也愿意买,让家里有更好的空气。
但就气氛来说,燃放烟花确实更热闹,年味更浓,就像这个元宵节,一点年味都没有,还是听政府的吧,政府毕竟从大多数人利益角度出发,政府怎么安排我们都能接受。
●张财瑶,男,尖山镇管头村村干部
小时候印象里,因为穷,家里买不起烟花爆竹,村里燃放烟花爆竹的也少,后来村里经济发展,大家有钱了,逢年过年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多了,这些年村里搞旅游开发,大家的环保意识也提高了,燃放烟花爆竹渐渐少了,比如今年我家就除夕与大年初一这两天放点烟花爆竹,村里也是如此。
没有烟花爆竹,年味也少了点,过年有个两三天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就够了,对今年政府城区部分禁燃的做法是赞同的。
●陈梅红,女,图书馆馆员
最好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我们磐安人来说已经是历史久远。逢年过节、婚嫁喜庆燃放烟花爆竹,是人们的一种习俗,也是一种文化。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每年到了春节,人们就会购买大量的烟花爆竹以增加节日的喜庆气氛,再加上有的烟花爆竹质量低劣,因此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伴随着不绝于耳鞭炮声,我们该爱你还是恨你呢?本人就此话题问了数位住在城区的朋友们,多数市民表示城区应该禁止燃放。最好乡镇也应同时设禁放时间。
(记者 张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