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我县下调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维持不变;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年利率由2.35%下调至2.1%,下调0.25个百分点。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由3.75%下调至3.5%,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由4.25%下调至4%。2015年3月1日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2015年3月1日(含)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