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今日从县住建局了解到,我县城区路灯完成节能改造并实施合同能源管理一年多来,节电率达54%,节能减排效果显著。
为降低路灯能耗,提升城市照明效果,县住建局从减轻政府财政压力着手,积极探索新型路灯节能改造方式,大胆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城区路灯实施节能改造。即由投资人投入资金实施改造,政府将改造后节省的电费分期返还企业,以此支付路灯改造成本和利润。2013年4月,浙江思源节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60多万元,对城区街道2159盏传统高压钠路灯实施改造,全部替换成环保、节电、光效高、寿命长的新型高效钠灯。
从改造后运行情况看,节能效果十分显著。检测结果表明,改造后的路灯照明亮度明显改善,均匀性更好,相比原有的高压钠灯节电率达54%。改造后,城区2159盏路灯每年可节约用电100万度,节省电费92万元,相当于每年节约标准煤330吨,节约用水3998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975吨,实现了政府节支、社会节能、企业盈利“三赢”。
城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我县城市建设管理的一次有益尝试,该模式具有三个优点:一是政府“零投入”完成城区路灯照明设备更新,同时节约了维护费用,有效减少了财政支出;二是企业承担技术风险和经济风险,政府支付给企业的款项全部来自能源(电费)节约带来的项目效益,政府实现“零风险”;三是合同到期后,政府无偿收回节能设备并独享后续全部节能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