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住建局出台了《纪检监察督查员制度》,经选拔的7名督查员将走马上任,这是今年该局继出台连带问责制后的又一从严管理新举措。
推行纪检监察督查员制度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防“四风”反弹,强化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实现全局纪检监察全覆盖。
督查员要求政治思想好、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守纪律讲规矩,局机关和重点下属单位均设有至少一名督查员。
督查员接受局纪检组的统一领导、统一调配,其主要职责有列席联系单位财务、采购、人事等重要事项的会议;摸排联系单位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配合上级纪检部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联系单位干部职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违反各项规定问题进行早提醒、早防范;每月定期向局纪检组报告联系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等情况;对遇到的疑难问题和重大突出问题直接上报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