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卫生局决定开展寻找、评选“美丽天使”和“最美天使”活动。
据了解,参评对象是在我县卫生系统服务3周年以上,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在职一线卫生工作者或省市结对医院下派至我县服务半年以上的专家,并要求达到“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标准。评选采取个人自荐、同事或单位推荐、群众举荐的形式进行。根据初选、考评和社会各界意见,然后组织相关专家和社会各界代表进行评审,拟定“美丽天使”名单,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经公示,群众无疑义的,由县卫生局授予“美丽天使”或“最美天使”荣誉称号。其中,“最美天使”为5—10名,其先进事迹将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并予以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