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部署2015年专项工作评议。县领导黄福良、陈海明、虞贵荣、陈浩波、吕海深、潘丽霞、蒋秋良、张文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与会。
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对县人民检察院、县农办、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经商局、县国土局6家单位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福良作动员报告。他说,专项工作评议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重要方式。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有利于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实效,有利于“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有利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单位要贯彻好“从严管理落实年”活动精神,从讲大局、谋发展、重民生、促和谐的高度,自觉开展好专项工作评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海明提出,被评议单位要把评议工作与“摘帽快跑”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边评边改,对评议中反映的问题,要逐个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具体要求。要注重评议效果,整改工作不能蜻蜓点水,要从速从快,做到“四个不放过”。要坚持“开门”听意见、抓整改,把整改过程作为联系群众、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过程,确保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项项有结果。要严肃工作纪律,营造良好的评议工作氛围,力求评议工作公平公正、客观实在。要以此次评议为动力,立说立行,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执行力。要倡导敢作为、敢担当工作作风,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