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县长傅显明主持召开县政府第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常务副县长陈海明,副县长陈远志、应跃成、陈新森、徐妙芳、赵智敏、卢海浪、童晓晖参加会议。县政协副主席郑启洪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安排了县政府班子集体学法活动,据悉,这是今年我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会上,县政府班子、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长听取了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美园所作的关于新行政诉讼法讲座。2014年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诉讼管辖制度、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等内容,对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顺应新法实施,政府要做到避免作出行政行为时“主要证据不足”、避免适用法律法规错误、避免违反法定程序、避免超越职权、避免滥用职权、避免明显不当、避免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傅显明指出,新行政诉讼法更加突出了对公权监督和制约的保障,体现了从管理型政府向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要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政府部门要把依法行政理念贯穿始终,不仅要遵守实体法,还要遵循程序正当,从源头防止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通过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调动社会创造力;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避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发生,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会议审议了《磐安县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送审稿)》《2015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方案(送审稿)》《2015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送审稿)》。
傅显明强调,要牢固树立集约节约使用土地的理念,充分认识土地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我县土地资源的紧缺性,提高用地质量和效益,科学规划布局,合理有序供应,管好用好每一寸土地。要坚持“保民生、保重点”用地导向,优先保障民生项目、新农村建设、重大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把有限的土地指标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