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5年我县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13名。其中,择优选聘4名(涉农类专业2名,涉水类专业2名);公开选聘9名(管理学专业1名,法学专业1名,农学专业1名,经济学专业1名,专业不限5名)。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选聘的高校毕业生,要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同时,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涉水涉农类专业毕业生。生源不限,政治面貌不限。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本县生源或本县户籍(以2015年5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4.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学历证书。
5.身体健康。
具体选聘条件、专业要求及选聘程序详见磐安人才网:www.parcsc.com
报名咨询电话:84662046 84660501
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