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复同意关于设立磐安县湿地保护管理站的申请。
我县湿地保护管理站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湿地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湿地资源保护规划,督促、检查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湿地资源调查和监测,建立湿地保护和管理档案;负责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完善湿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湿地宣传、科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湿地违法行为以及其他与湿地保护管理有关的职责。
近年来,为切实加强湿地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县坚守生态自觉,严守湿地红线,健全体制机制,全力做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目前,全县共有湿地39处,面积1.47万亩。湿地类型主要有河流湿地、人工湿地、沼泽湿地3大类,已建立省级湿地公园1个,公布了3处重要湿地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