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公安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会联合发文,对在2014年开展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中成绩突出单位予以表扬,磐安县第二中学榜上有名,也是磐安县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2014年,二中根据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综治协会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深入开展创建“治安安全单位”活动,以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为目标,加强内部动员部署,全面落实安全防范工作职责,大力检查整改内部安全隐患,积极构筑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范体系,有力地维护了单位内部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安定,为建设“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充分肯定,获得通报表扬。
近年来,二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防灾演练等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人员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到位。由于工作突出,已经续六年获得“金华市治安安全先进单位”。(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