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挖掘、整合、开发森林生态资源和特色人文景观,加快推进省森林休闲养生建设试点县工作,做大做强休闲养生旅游“一号产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原生态、原文化、原风情”为主题的“磐安最美”森林系列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最美森林评选标准1.生态环境良好;
2.具优美的森林景观效果;
3.森林植被丰富,体现生物多样保护;
4.可赏花、赏叶、赏果或整体形状观赏性高,能提供观光、休闲、游憩、保健、疗养等活动;
5.面积连片100亩以上的森林群落。
(二)最美森林村庄评选标准
1.村庄绿化规划纳入村庄总体规划,宜林地段全部绿化,建有300平方米以上的小公园或休闲绿地,人均公共绿地5平方米以上,绿地率70%以上;
2.乔灌草配合比较合理,村民护绿意识强,庭院做到美化、香化、净化;
3.村域内古树名木实行挂牌保护,大力普及森林生态文化,各类宣传标志、标牌健全;
4.制定森林村庄管护规定或相应乡规民约,村内绿化配备专职管护人员,管护责任落实;
5.已获得市级以上“森林村庄”称号。
(三)最美森林人家评选标准
1.以农户、家庭林场、工商业主等为经营主体;2.有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
3.具有一定的吃、住、游、购等服务要素;4.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四)最美古树(群)评选标准
1.挂牌保护的100年以上古树和古树群;
2.长势旺盛,冠形优美,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和较高的观赏性;
3.有一定的人文历史,在当地有影响并深受居民喜爱;4.树木四周立地条件好,保护设施比较完善;5.管理主体明确,管护措施到位。(五)最美森林古道评选标准
1.生态环境良好,自然景观优美;2.保存基本完好,原始风貌犹在;
3.仍有古迹遗存,具一定的历史文化底蕴;
4.连接或穿越森林景区、古村落,能提供森林徒步、野外体验、森林浴等森林休闲养生活动;
5.具较高休闲养生旅游开发利用价值;6.长度2.5公里以上。
二、评选范围
凡我县范围内附合条件的森林、森林村庄、森林人家、古树(群)、森林古道,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三、方法步骤
此次“磐安最美”森林系列评选活动,每个系列评选10个。整个活动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5年6月15日-6月25日)。刊播评选公告,发布评选短信,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磐安最美”森林系列评选活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组织推荐(2015年6月26日-7月15日)。各乡镇、大盘山管理局、云山旅游度假区、国有林场负责本辖区内符合条件对象的推荐和申报工作。
第三阶段:确定候选对象(2015年7月16日-7月31日)。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分别筛选出候选对象15-20个。
第四阶段:投票评选(2015年8月1日-2015年9月10日)。组织开展公众投票、专家评选,并按照公众投票、专家评选各占50%的办法进行综合评定,分别评选出前12位的“磐安最美”森林系列。
第五阶段:审核审定(2015年9月11日-9月20日)。根据综合评定意见,召开组委会成员会议进行讨论审核,确定“磐安最美”森林系列获选对象。
四、奖励措施
对“磐安最美”森林系列获选对象颁发命名证书,在新闻媒体上集中报道,制作画册、展版集中展示,优先列入森林休闲养生建设项目库,并结合森林休闲养生重大活动进行公布。同时,为鼓励广大干部群众踊跃投票,本次评选活动将对参与投票评选的干部群众进行表彰奖励,抽取纪念奖20名。对组织工作得力的乡镇、部门将授予优秀组织奖。
“磐安最美”森林系列评选活动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秀元,联系电话:0579-84661405传真:0579-84662780
电子邮箱:磐安县党政办公平台-农经系统-林业局-陈秀元,或浙江农民信箱\磐安县林业局\陈秀元
“磐安最美”森林系列评选活动组委会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