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上午,县人民法院召开立案登记制改革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该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相关情况,并邀请我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对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进行视察。
发布会上,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正其介绍了该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据介绍,以往到法院起诉,需经过一系列的审查和等待过程。当前,根据最新立案登记制要求,只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等符合诉讼法要求,就能当场登记立案,立案门槛和难度大幅降低。该制度是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行使的一项重大司法改革举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等还就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工作提出问题,法院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逐一作答。
据了解,今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这一《意见》,自5月1日起施行。《意见》指出,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必须依法受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法院受理案件。
自5月4日登记立案实施以来,县人民法院已当场登记立案532件(截至6月12日),当场登记率达98.7%,立案时间比以前缩短近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