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决定今年继续定向委托培养15名卫生人才,以解决医务人员不足问题。
据了解,委培对象是2015年报考普通高校、理科高考成绩达到第二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本科)、第三批(临床医学和护理学专科)录取分数线的学生,要求具有磐安县户籍,且与县卫生局签订委托培养定向就业协议。其中,临床医学9名(本科4名、专科5名),口腔医学本科1名,中医学本科2名,护理学专科3名,就读学校分别是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和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本科安排第二批提前录取,专科安排第三批提前录取,均实行“招录与招聘并轨”制。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本县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各招生院校。然后,县卫生局与被录取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本科学员由财政按不少于4.6万元/5年/人的标准给予补助,专科学员由财政按不少于2.6万元/3年/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必须回本县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其中,临床医学专科生在乡镇从事医疗卫生服务不得少于7年。如果定向培养生不回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应当返还定向培养补助经费及相关费用,同时不再享受定向培养生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