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决定开展文明用水行动,引导群众形成文明用水、安全用水新风尚。
此次行动分宣传发动、深入推进、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进行,时间将持续到年底,以开展全县“饮用水长效管理”活动为载体,力争乡镇村参与文明用水行动率达到90%以上,树立和表彰全县20家文明用水示范单位。
为加强农村文明用水长效管理,县里将对农村“文明用水”单位进行考核。文明用水长效管理考核指标分三个方面、十二项,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由县水务局、财政局负责,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查看、查阅台帐、走访农户等途径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资金补助额度。考核为良好的按补助标准全额补助,考核为合格的按补助标准的80%进行补助,不合格的不给予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