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陶宝东)日前,磐安县决定设立工会职工自主创业专项资金,通过租房、设备投资、贷款贴息等方面的资金帮扶,扶持初次自主创业人员,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据了解,失业下岗职工、困难职工、毕业两年内且已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入驻县电子商务创业园的初次创业者,如果创办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经营、电商企业(网店)等小微企业,就可得到创业资金扶持。
自主创业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店铺、工作室、厂房的,给予一次性租金补贴,100平方米以下的不超过2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4000元,实际租金低于标准的,据实补贴。
创办小微型工业企业购买机器设备,可按机器设备的10%给予补贴,最高补助额1万元。创办劳动密集型企业,安置职工10人以上,一次性奖励1万元,且每超过10%再奖励500元。创办农家乐、旅行社等休闲养生旅游产业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开发旅游风景区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取得银行(信用社)信用贷款用于个人经营、自主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的贷款利息(一年期限内)给予贴息扶持;从事服务项目、电子商务、旅游产业的给予据实全额贴息,最高不超过1.5万元;其他项目据实给予50%贴息,最高不超过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