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在原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五水共治组织机构,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全县十大实事,列入各乡镇、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创新督查考核制度。开展治水重点项目每月排名考核;实施乡镇交接断面水质三重考核;建立乡镇和部门联动治水机制,实施捆绑式考核,责任乡镇在县级及以上五水共治督查考核中被扣分的,结对部门按相同比例扣分。
开展长效管理机制调研。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调研,以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为重点,研究出台《磐安县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出台《磐安县城区市容环境长效管理实施意见》,城镇卫生保洁标准化试点项目通过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立项。制订出台最美河流评选办法、水环境整治示范村创建评选办法,以特色示范创建“内提外引”治水工作。
构建联动执法机制。县公安局在全省率先建立“河道警长责任制”,县环保局设立公安驻环保警务工作联络室,有效提升联合执法能力。
科学编制规划。编制《磐安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10个《乡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完成《磐安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完成磐安县生态功能区规划调整修编,开展县域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工作。以规划为龙头科学引领治水工作,先后编制完成县五水共治规划、水环境整治行动三年规划及30多个分项治水项目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