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各乡镇、系统、产业工会(委)在部署开展县第七次劳动模范及模范集体推荐工作。
县第七次劳模评选活动于6月底启动,将评选出县劳动模范20名、模范集体3个。相较于往届,本次评选多了10个名额,且更向一线基层倾斜,评选人员中要求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70%;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不超过15%;增加了4个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程表现突出的人员名额。推荐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劳动模范或者单位为模范集体的,除了按规定的评选条件之外,还要求所在单位获得县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应逐年有所提高。
本次评选活动按照基层推荐、初审联评、考察核实、审议评选、媒体公示、审定表彰等程序进行,整个过程要求严格标准,层层把关,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此次评选工作还与市劳模人才库建立工作相结合,县总工会将选取部分典型报送市总工会进入市劳模人才库,进入市劳模人才库的人员优先参加市劳模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