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确定2015年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缴费年度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据了解,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和生育保险年缴费基数为48360—145080元,工伤保险年缴费基数为62400元,失业保险年缴费基数为29040元。企业实行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单位部分社会保险费以企业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规定比例为基数,养老保险年缴费基数参照标准为29040—145080元,工伤保险年缴费基数参照标准为40800元,生育和失业保险年缴费基数参照标准为2904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缴费基数为37800元。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年缴费基数为26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