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这是我党历史上首次从制度法规层面就干部能上能下问题作出的重要决定,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坚定决心。
笔者认为,干部能上能下,关键在“下”。干部只有“能下”,才能使优秀干部“能上”。只有建立一个干部“能下”的机制,使在位的领导干部有“下”的危机感,才能促使他们更加努力工作。
目前,由于干部“能上能下”没有成为常态,导致有的干部满足于做得过且过的“太平官”,“好人主义”盛行,不敢负责、不愿负责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干部身居其位不谋其政,遇到矛盾绕着走,遇到群众诉求躲着行,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成祸。有的干部工作拈轻怕重,岗位挑肥拣瘦,遇事明哲保身,出了问题上推下卸。《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审议通过,为解决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也为根治用人腐败提供了一剂良药。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用什么样的人,就是引导什么样的社会风气。中央决定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作风上不实在”等4类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这就明确了“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除了建立正常的干部退出机制、实行治庸问责外,还要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消除慵政、懒政、怠政现象,激发自警、自省、自励之心,使那些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脱颖而出,从而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