碍于老乡面子,和老乡一起盗窃。近日,3位老乡王某甲、刘某某、王某乙因盗窃罪分别被法院判处7-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今年4月,刘某某从老家出来找工作,还没找到工作身上的钱就用完了,于是,刘某某动起了歪脑筋,想偷点东西卖点钱花一下。4月16日下午,刘某某和老乡王某甲在新渥镇上加村偷了1000多个钢管扣件。在老乡闲聊的时候,王某甲和刘某某告诉王某乙偷钢管扣件和电瓶来钱快,王某乙碍于老乡的面子就和他们一起盗窃。4月17日晚,王某甲、刘某某、王某乙3人事先商量由王某甲驾驶面包车,并准备好作案工具手套、袋子,窜至中卢村某工地,将贾某某放在工地一楼门口地面上的50余个钢管扣件盗走。此后5天内,3位老乡疯狂作案6次,有盗窃钢管扣件的,也有盗窃电瓶的,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后经鉴定,王某甲、刘某某涉案金额9508元,王某乙涉案金额61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