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总工会出台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意见。
今后,疗休养主要为职工提供休息养生服务,也可就地、就近适当安排参观学习。每批职工疗休养只能选择一个疗休养场所,原则上在省内。坚持身心健康一体化理念,健康管理与疗休养结合,把心理健康检查、心理素质训练纳入疗休养内容。疗休养面向广大职工,以生产、工作一线职工和工会会员为主。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疗休养费用每人每年不得高于2000元,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如遇工作繁忙无法安排疗休养的,费用可结转下一年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