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至14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锦朝带队来我县调研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县领导黄福良、傅怀英、陈浩波,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凌军陪同。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我县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公检法司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并征求了县纪委、政法委、县人大代表和律师代表等对深化司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
对于深化司法监督工作,我县人大思想重视,以加强对公检法司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监督为重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制订出台了《磐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司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广泛动员部署,积极督促公检法司认真自查自纠,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调研、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目前共征集到意见建议117条。此外,认真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组织人大代表开展监督“已治理的河”主题活动,开展重大项目监督,重视和加强代表工作。
了解相关情况后,黄锦朝对我县深化司法监督工作给予肯定。他说,磐安县人大的各项工作富有特色,对于法律赋予的任务,能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有些工作在新常态下能做到常做常新,实现了人大监督、法律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紧密结合。在深化司法监督工作方面,思想重视,措施有力,抓出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深化司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明确重点,正视问题,及时整改,更好地推进深化司法监督工作。
就下一步深化司法监督工作,黄锦朝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司法监督理念,着力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上下功夫,对于法律赋予的任务,要保持清醒头脑,毫不含糊地抓好工作落实,公检法司要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要进一步强化整改举措,着力在做好自查自纠上见行动,合力解决共性问题,更要重视个性问题的整改;要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着力在完善长效机制上作文章;要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着力在营造监督氛围上寻创新,把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福良表示,下一步将认真抓好司法机关各项工作落实的监督,认真梳理、汇总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公检法司并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召开相关会议讨论深化司法监督工作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公检法司整改情况等报告,并组织满意度测评;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修改完善好相关制度,努力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14日上午,调研组一行分组到新渥派出所、安文检察室、新渥法庭和新渥司法所,听取相关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案卷及工作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