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环保厅联合下文,拨付2014年、2015年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我县被列为重点扶持县市之一,2014、2015年度分别安排中央专项资金2500万元、1700万元,补助力度数倍于往年,为我县农村“五水共治”项目解决了部分资金来源。
根据要求,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工程项目。我县共申报项目60个,2014年度项目要求于今年底前完成,2015年度项目要求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