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县卫计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磐安县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并从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所谓分级诊疗就是建立“首诊在乡镇、大病到医院、康复回乡镇”的新型诊疗模式,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治疗,疑难病、重危病在大医院治疗,病情缓解或进入康复期的患者,及时转回基层接受康复诊疗。据了解,实施分级诊疗有两大好处:一是省事。通过分级诊疗转诊的,转出医院会帮助患者联系好接收医院,做好病情交接,优先安排就诊和住院。二是省钱。对转诊病人采用累积起付线政策,参保患者下转时,无须再次支付起付标准,上转时须补足不同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差额部分。同时,对于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机构诊治,医疗服务价格更低、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可明显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实施分级诊疗后该如何转诊?据了解,我县鼓励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乡镇卫生院就医,大病、危重症可逐级转诊。当病员在基层医院病情发展,需向上转诊时,结合自主选择和就近原则,一般首先转到县级医院,若病情危重,县属医院可以视病情转往省、市级医院。县外转诊审核原则上由县人民医院负责。县内各医院将转诊的病人转至县人民医院,如确须转县外就医的,由县人民医院根据转诊要求进行转诊。县中医院对急诊病人,可根据病情确定转合作办医总院诊治。当然,如果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未经转诊自行到县域外就诊的,其医疗保险费用个人自负部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如果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未办理转诊手续到金华市范围外医院治疗的,其医疗保险费用个人先自负15%后再按规定报销。
长期在外务工或在县外发生急危重病时该怎么办?据县卫计局医政科负责人介绍,长期在县外务工或危急重症病人,发病时在县外的,可以先行在发病时所在的县外医疗机构治疗,并填写《长期在外务工或危急重症病人县外就医审批表》。其中,长期在外务工病人由户籍所在地乡镇医疗机构的责任医生负责审核确认;危急重症病人由县人民医院分级诊疗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确认,签署同意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审批表作为按转诊病人比例报销的凭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情危急先行在县外医院治疗的,须在7天内补办转诊手续。同时,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义务告知病人或其家属有关规定,督促其尽快办理审批手续。
为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就医制度,我县各医疗机构将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成立分级诊疗工作管理科室,并设立专线电话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县属医疗单位将建立转诊优先、门诊专家预约优先制度,并定期安排专家到乡镇卫生院巡诊,协助处理疑难病症,开展业务培训、三级查房和急救案例演练指导。另外,县卫计局正在建设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和双向转诊平台,以提高转诊会诊质量和效率,逐步实现患者健康信息的合理互联共享,实现县级医院向上级医院转诊率不超过1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