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力社保厅下发通知,公布了19项2015年度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开发项目,其中“药膳师”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开发,浙江省求是药膳科学研究院承办。
据悉,“药膳师”职业定义为:具备中医基础知识,能掌握和应用中医药膳调理原则和药膳配方,制作既有养生保健功能又有独特风味膳食的专门人才。“药膳师”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编制工作将依据《国家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编写要求》的有关规定进行,计划在2016年1季度全面完成编制工作,最终形成的“药膳师”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以后要获得“药膳师”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就必须通过我县制定的考核规范。这也意味着今后我县对全国“药膳师”考证标准上掌握着重要话语权,也将有效增强我县“药膳师”人才竞争力,更为我县休闲养生旅游“一号产业”发展和“江南药镇”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