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2014年8月出台的《磐安县治理淘汰黄标车实施方案》,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分3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第一时段为2014年8月25日—12月31日;第二时段为2015年1月1日—6月30日;第三时段为2015年7月1日—12月31日。依照“淘汰越早,补助越高”的补偿原则,在第三时段成淘汰的车主,只享受补助标准的60%补助。如今,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即将结束,以后将不再发放补贴。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只要在年底前主动报废车辆,仍可以赶上“报废补贴”的最后一班车;其次,要拿到环保部门、商务部门的补贴款和拆解公司的回收款,需要出具三个凭据,一个是车管所出具的《车辆注销证明》,另一个是汽车报废公司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但办理这三个凭据需要10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如果车主在12月18日后将黄标车送到拆解公司报废,这两个凭据办不下来,补贴和回收款都有可能拿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