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磐安县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各镇乡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整治。要求今年12月前完成禁燃区内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作,2016年12月前全面完成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整治工作。
整治方式包括拆除、改成天然气锅炉、电锅炉或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等方式。锅炉整治坚持奖惩结合、鼓励先行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的按时间先后实行差别化补助,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治的将不享受补助资金,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进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