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泽居民陈某拿着崭新的居民身份证,一遍一遍地看,连声对县公安局办证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说:“真好,我终于有身份证了,谢谢你们。”
9月中旬,一位五十余岁的妇女急急匆匆来到县365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嚷着要做身份证。工作人员一边安慰当事人,一边迅速查询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结果系统中显示无该人。
经仔细询问,该妇女姓陈,深泽乡深二村人,出生于1962年,1982年登记结婚,1986年前后离家出走,一直在外打工生活。陈某外出后一直未与家人联系,因其“失踪”多年,原来管理户籍的乡政府早已将其户口注销,她也成了名副其实的“黑户”。
如今,女儿也已成家立业,陈某也当上了外婆。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她越发的想念亲人,于今年回到了深泽,一回来就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办理居民身份证。
办证中心工作人员马上查找档案,最终在最原始的户口底册中查到了陈某的户口,上面记载着她的出生年月,因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是1988年申领的,而她早就离家出走,户口底册上也就没有了她的公民身份号码。
第二天,办证中心民警又到村里找村干部、邻居调查走访,到县档案局查找陈某的结婚登记档案,了解收集相关资料。在所有材料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后,立即为其补录了户口,并通知她申领了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