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上几名泥瓦匠和妇女帮工就成了“施工队”,几块木板做“吊篮”,简易小吊车盖楼房;施工者不用安全帽,脚手架就是简单搭几根毛竹——在农村建房,这样的“游击队伍”十分普遍,因防护设施缺失、施工操作不当等原因,发生的意外事故也屡见不鲜。秋季,随着农村自建房高峰期的到来,高处作业的安全问题也再一次暴露。
惨剧频频敲响警钟
最近,双峰乡38岁的杨某在建房过程中,不幸从简易竹架上摔落,经过医院抢救后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却留下全身瘫痪的后遗症……然而,这样的悲剧,近段时间来频频发生。
10月8日,53岁的黄某在新城区造房子时,因操作小吊车不慎从4米多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10月14日,35岁的湖南人熊某在新城区施工时,从高处跌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主任陈健良介绍,近一个月来,已连续接待了5例类似这样在高空中作业不慎坠落的伤者,而绝大部分都因颅脑受到特重型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安全隐患众多监管难
随着旧村改造、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隐藏在事故背后的安全问题发人深省。
目前农村建房工地,普遍存在几类问题:小吊车等自制的简易工具普遍使用,安全系数低;脚手架随意用毛竹搭建,这些毛竹长短不一,有的甚至已经出现开裂、发霉,在现场也没有拉起安全网;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劳动过程中不戴安全帽,缺少防护措施;在施工现场没有任何警示标志,经常有外来人员甚至还有小孩经过,碎砖和工具随意往下扔。
按照《建筑法》规定,城镇建房需要经过一系列审批手续,其中对房屋的质量和安全的监管都有具体规定,为建房施工过程提供安全保障的同时,也能够保障房屋质量是否过关,然而,农村自建房未列入此执行范围。
单从脚手架一项来说,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脚手架搭建标准为每平方米10元以上,仅此一项支出,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考虑到成本,加上安全意识淡薄,这些在村民眼里都是花“冤枉钱”。在农村建房,农户一般不会邀请专门的施工企业,也基本不会履行报建手续,造楼房自己亲自上阵,忙不过来时再请几个泥水工人和装修师傅,从而缺少规范的施工管理,导致农村自建房安全监管几乎成了“空白地带”。
高空作业及急救知识匮乏
在采访过程当中,记者了解到,38岁的双峰乡人杨某有小儿麻痹症后遗症,平时有点跛脚,行动不太方便,因家里造房子爬上临时搭建的简易竹架,不慎从上面摔落,造成了全身瘫痪。
“平时行动不便的人并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陈健良说:“同时,一些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的病人一样不适合从事这类高处劳动,他们一旦到高的地方就容易产生头晕、眩目的症状。”
与此同时,由于农村急救知识匮乏,在发生此类高空坠落事故时,往往得不到正确的救护。陈健良说,很多伤者在坠落后身体依然有知觉,站在旁边的人遇到这种情况,第一反应就是立即会冲上前将他扶起来。
“其实这样做是很危险的!从高处坠落,往往会造成骨折、颈椎的损伤,如果这个时候再强行移动,反而会造成‘二次受伤’,有可能危及伤者性命!”
出现意外时,科学合理的现场救护就显得十分重要。万一发生这类事故,首先要及时拨打120,如果伤者当时已经脱离了危险区域,最好让他保持原来的姿势,不要轻易搬动,在原地等待医护人员或经过培训的救护员来处理。如果上面仍有水泥、砖块等建筑材料坠落,要将受伤人员平移到安全区域等待救援,在移动过程中要注意尽量保持最初的姿势,以免造成“二次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