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胡宅乡党员潘某因滥伐林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事件起因源于今年6月份,潘某为整理自家茶园,砍伐了田坎周边集体杂木。乡纪委对潘某滥伐林木的行为进行了党纪立案处理,并予以党内警告处理。
收到处理决定后,潘某说:“最初,自己觉得有些委屈,竟然因为这么小的问题受到了党的纪律处分。通过近期对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和对自身错误的认识,我才真正理解党规党纪是触碰不得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