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森福今年51岁,是高二乡大柘坑村人,家境贫寒,全家四口至今挤在一间土木旧房子里,仅靠着两亩地过日子,更糟糕的是还有一个脑瘫的小儿子需要照顾。
“儿子小时候说话不清楚,长大后走路又不稳,怕他摔着,我们夫妻俩哪都没去,就待在家照顾他,他病了19年,我们也照顾了19年。”金森福说。
家里虽说有两亩田地,每年都会种上点辣椒、西瓜等,收获时节拿到外面卖点钱,但收入实在可怜,人均收入还不到4000元。辣椒碰到行情不好时,几毛钱一斤都卖不出去;种西瓜又经常碰到多雨季节,烂在田里没人要,一年种地收入勉强够一家人生活。
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提出“2015年基本消除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的要求,我县也于7月份开展“基本消除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专项行动。
了解到金森福一家情况,高二乡党委政府决定帮助金森福一家,给夫妻俩安排工作。现在金森福已是县农村信用合作社高二乡分社的一名保安,妻子则从事大柘坑村保洁工作。
夫妻俩现在一个月工资加起来有2000多元,日子不再像过去那样苦。金森福说:“钱虽然不多,但总算有了稳定收入,照顾孩子也安心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