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下午,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福良,副主任虞贵荣、陈浩波、吕海深、潘丽霞、蒋秋良、张文明参加会议。副县长陈远志,县法院、县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和审查通过了县政府关于磐安县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要求审议磐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调整完善送审稿)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测评。
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收到代表建议178件,11月10日收到1件,共179件。截至11月20日,除1件正在办理外,其余已全部办理。已办理的178件建议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26件,占总数的70.8%;正在解决或年内解决的10件,占总数的5.6%;已列入计划解决的19件,占总数的10.7%;留作参考的23件,占总数的12.9%。从代表对办理结果的反馈情况看,表示满意的173件,占总数的97.2%;基本满意的4件,占总数的2.2%;不满意的1件,占总数的0.6%。
黄福良指出,县政府高度重视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少建议的办理成果得到代表和群众普遍认可,这是一个良好的势头。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抓好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工作,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从尊重民意、关注民生、执政为民的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努力提高办理实效,继续加强建议办理工作的跟踪督办,着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真正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实、做细、做好;要切实加强与乡镇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作用,及时向代表反馈建议办理的计划、措施与结果,做好代表的沟通解释工作,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