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四个月的整治,维保单位与使用单位对电梯维保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认真签订维保合同,认真作出维保记录,认真按《规范》要求进行维修保养。8月21日,我县召开了电梯维保工作会议。随后,各维保单位按照《电梯维保规范》和浙江省《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维保工作,县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全县电梯安全运行,维保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成效明显。
一是维保单位数量明显减少。我县目前登记在册的各类电梯约有726台,实际运行552台,其中涉及维保单位38家。经过整顿、协商,23家维保数量在10台以下的公司,除了金磐开发区的4家单位和1家要求自已维保外,其余18家公司均表示愿意委托其它公司维保,维保公司数量从38家减至14家。二是维保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以前检查中发现,一些维保单位没有与电梯用户签订或及时续签维保合同;一些维保记录不全、资料档案保存不完整,没有做到一台一档,没有按《规范》要求保存4年;有的没有按《规范》的要求认真进行维修保养,维保记录一次性补写,警示标志等不及时更换;一些维保公司没有帮助使用单位制订电梯应急救援预案,没有开展应急演练。三是维保技术力量得到加强。按照《规范》要求,一旦发生电梯困人事件,城区内维保公司应当在半小时内到达救援现场,其它地方一小时内到达。但因为我县没有维保公司,2个维保点无论从人员配置、施工设备和仪器配备都达不到救援的要求,技术人员少之又少,技术力量非常薄弱。通过整顿,有1家公司明确表示要在磐安设立分公司,有7家公司将业务并入磐安的2个维保点,并承诺增派技术人员长驻磐安,使得我县维保技术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同时2个维保点配备了电梯应急救援车辆,与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联动,进一步增强了电梯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四是维保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通过出台电梯维保单位管理办法,各维保单位平等协商,相互沟通,相互支持,自愿委托,既节省了维保公司的成本,免得一家使用单位来回跑一次,又不用相互压价竞争,维保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