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纪委、监察局成立17个检查小组,对全县19个乡镇和13个县机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实地检查阶段,由县纪委常委带队,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第二阶段为汇报反馈阶段,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队,通过召集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面对面听取汇报、反馈检查结果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党委(党组)班子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主要检查统筹部署谋划、深化作风建设、选好管好干部、维护群众利益、规范权力运行、支持纪委履职等六个方面;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主要检查履行领导责任、推动责任落实、加强教育管理、督办案件处理、带头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导职责情况,主要检查落实分管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监管、自觉接受监督等四个方面;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中的亮点特色工作。
检查结束后,县纪委将对检查结果进行全面梳理和通报,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及下一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