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财政局制定出台了《磐安县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对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所有财政性资金进行监控,监控对象涵盖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和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监控内容包括银行账户管理使用情况、国库集中支付情况、代理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支付情况等。将通过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采取系统预警和综合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国库集中支付行为的事前监督、事中监控和事后跟踪检查,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