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凌晨1时30分左右,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新渥镇灵峰路泰宇有限公司有一男子要跳楼。接警后,县消防大队立即出动2车11人前往救援。
1时45分,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发现要跳楼的男子在6楼阳台上,正单手抓住栏杆,整个身子挂在外面,情况紧急。了解情况后,现场指挥员马上下令一组官兵在楼下铺上救生垫,同时与男子说话吸引注意力;另一边,由现场指挥员带队上楼救人。救援组靠近男子,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跳楼男子已有些迷糊,一会爬出栏杆,一会儿又爬回阳台······嘴里念念有词,依稀是有关工资。指挥员当机立断,趁男子不注意时,迅速上前将其拽下交给现场派出所处理。
临近年关,社会上因讨薪跳楼的接警逐渐增多。消防部门在此提醒:因劳资纠纷而采用爬屋顶跳楼或封门堵路行为都属于扰乱社会正常生产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部门可以对相关人员作出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处以10到15天的治安拘留。如果你遇到拖欠工资的问题,可以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同时借助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请珍惜生命,千万不要采用极端的方法来讨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