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本月初下调首付比例后,房地产市场再度迎来重大利好。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委联合发文,自2016年2月22日起,全面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契税方面,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按原优惠政策继续执行;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由原来的3%下调为1.5%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税率由3%下调为1%;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税率由3%下调为2%的税率征收契税。其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
营业税方面,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两年及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由过去的差额征税调整为免征营业税,普通住房继续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