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中国社科院对省法院开展的阳光司法指数测评中,县人民法院测评结果为全市法院第二,荣获金华市集体二等功。
据悉,县人民法院全年共受理案件4044件,结案3982件,在省高院设定的26项主要质效数据中,7项数据位列全市法院第一,12项居全市法院前三,推进庭审记录改革、开通新案款管理系统等三项工作得到了省高院领导的批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