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县内某景区周边饭店用餐,耳闻了这样一件事:某饭店在给一个外地旅游团队结账时,老板对收银员“私语”,说这是“一次性”顾客,不用打折优惠,可以往高的价位收费。这种行为虽算不上价格欺诈,但总让人有如梗在喉的感觉,心里很不是滋味。
说实话,开店就是为了赚钱,合理、合情、合法地赚取利润,这是应该的,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对于有机会就“宰”顾客一刀的做法,实在让人不敢苟同。
试想一下,这个团队因为不知情而付款,但在下一次消费时进行比对,就会发现“破绽”,这时就会有被“宰”的不愉快感受。况且,如今是一个信息化时代,价格信息透明度极高,也许很快就会了解真相。一旦了解真相,这个团队的导游以后就不可能选择此店消费了。
“不来算了,先多赚一点再说,这几个顾客不来,其他顾客仍然会来。”如果这样想就错了。“这几个”顾客一定会把被“宰”的不愉快感受告知亲戚朋友,一传十、十传百,坏名声也许会散播得很远,甚至会对当地旅游形象造成损害。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青岛“天价虾”、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原本只是个体行为,结果经媒体传播发酵,酿成了影响全国的大事件,严重损害了地方形象。青岛“天价虾”事件发生后,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说,一只38元的虾抵消了山东省几个亿的旅游广告效果!可见,一粒“老鼠屎”完全可以毁掉“一锅粥”。
“人人都是旅游形象,处处都是旅游环境”。旅游经营服务主体要发扬磐安人民纯朴敦厚、诚信好客的优良传统,切忌见利忘义、杀鸡取卵。只有这样,才能不断赢得“回头客”,在旅游经济健康发展中实现持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