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开始,县社保中心在二楼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开通评价系统,办事人员可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判。
该系统设有非常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选项,每次业务办理结束后,办事人员只需选择相应的按钮就可以完成评价。县社保中心将根据评价结果制订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不断提升社保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