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出台了《磐安县耕地保护奖补机制实施细则》,让耕地保护由“被动”变为“主动”。
今年3月,省国土、财政、农业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起全省各市县政府要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要求,对耕地保护进行经济补偿。
该《细则》明确,保护耕地奖补资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奖补资金和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资金两部分构成。耕地保护奖补对象为本县行政辖区内承担耕地保护任务、责任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补偿范围为本县行政辖区内集体所有的耕地,耕地面积以上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准。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发放范围按照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奖补资金发放标准为每亩耕地补偿70元/年。并结合财力状况,建立耕地奖补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奖补标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护耕地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修缮、地力培育、耕地保护管理等。同时,还把保护耕地奖补资金的发放与乡镇辖区、村辖区违法违规用地情况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