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磐安县水利建管员管理办法(试行)》出台,这是金华市第一个针对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市场的规范性文件。
《办法》规定,小微型水利工程指工程预算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加固改造、维修管护等农村水利项目。主要包括堤防、堰坝、泵站、渠道、高效节水、农村饮用水、水土保持、防汛防台和水文设施、万方以下山塘及其配套设施等水利项目。
今后,全县各乡镇组织且50万元以下的小微型水利工程可直接面向水利建管员招标。小微型水利工程建造员中标后,须签订《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书》,办理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确保小微型水利项目建设安全有序。小微型水利建造员承揽工程后,县水务局将会同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实行严格的考核管理,根据建设与管理业绩、市场行为、诚实守信、工程质量和进度、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考评。考核不合格的,将予通报批评,一年内不得承接业务,三年内2次考评优秀者可直接取得下一期建管员资格。
《办法》的出台,使原来隐在“幕后”的实际承包人得见“阳光”,可以正当合理地承接小微型水利工程,有助于降低工程招投标费用等各类隐性成本,节约工程建设投资。同时将进一步扩大水利市场开放程度,有助于培育新的施工企业和水利工匠,促进水利建设和管理市场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