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推行节地生态葬法的实施意见》,要求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推进殡葬改革,鼓励和引导人们采用撒葬、树葬、海葬、深埋、格位存放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力争利用3年时间,实现“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看不到坟墓,殡葬管理规范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
《意见》要求各乡镇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快以骨灰堂为主的生态墓地建设。按照能满足服务辐射区域内30年新增骨灰安放、重点工程涉及坟墓迁移以及“三沿五区”坟墓迁移需要的要求,完成辖区内骨灰堂的建设规划方案。骨灰堂以乡镇为单位建设为主,也可以行政村为单位或者以若干相邻的行政村为单位联建,实行骨灰集中安放。城区统一建设陵园式生态墓地(骨灰堂)。要积极推行葬式葬法改革、丧葬习俗改革,强力推进“三沿五区”坟墓整治。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同时,要求党员干部强化从严律己意识,自觉支持、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工作。
在财政保障方面,县财政对骨灰堂建设、生态安葬及“三沿五区”坟墓治理给予一定补助。骨灰堂建设按村人口数给予不超过25万元、35万元、45万元的补助。对以乡镇为单位统一建骨灰堂或几个行政村合建骨灰堂,视建设规模提高补助标准。对安放到骨灰堂,实施骨灰树葬、花葬、草坪葬及骨灰撒散的,给予丧属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