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下午,县水务局组织发改局、环保局、卫计局等部门及相关的12个乡镇,对《磐安县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方案》进行审查。
列入本次编制范围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共有18处,其中日供水规模200吨至1000吨的有9处,1000吨以上的有9处。根据相关规划要求,对18处饮用水水源划定了保护范围、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并根据保护级别的不同列出了相应禁止的行为。划定的范围形成了遥感影像图、电子地形图、二图叠加地形图,并设立了警示标志等。
该《方案》将作为以后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的依据之一,明确了功能定位,加强了保护管理,确保我县水资源供给安全。